仔细阅读这张扣押单,由此让我想到,全国城管出了那么多的事情,民愤很大,恶习不少,可时至今日怎样还是这等行为,罚没人家衣物不管事主在不在场不说,那事后补填单据其实就是后作证据,居然这等粗心大意,在法律上首先存有重要缺陷的凭证,不仅出了,而且是两个人签字,都是些啥素质?进一步讲,这样的事情是不是天天发生呢,还是没有发生过,只是我毕国昌一个人倒霉遇上了?我的结论是,他们没有起码的常识,更不要讲法律常识,他们不懂,又怎么能在国际旅游岛的建设发展中做好城市管理工作?
青春谁做主